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加快推进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的通知

中绿发〔2023〕1号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中心、办、处、站)及相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全国绿色食品工作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落细落小部党组决策部署,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要求,以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目标,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推动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满足城乡人民对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现就做好202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固本培元增总量,踔厉奋进促发展

(一)持续增加绿色食品总量供给。着力提升绿色食品供给能力,力争获证主体和产品总数增长6%以上,2023年底获证主体总数达到2.7万家,产品总数达到5.8万个。优化绿色食品产业产品结构,不断提高畜禽水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比例,满足城乡人民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多元化消费需求。加强规划指导,统筹区域布局,突出各地资源特色和区位优势,积极推动区域平衡协调发展。开展绿色食品生产主体星级创建,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扩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强化区域布局,提高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创建一批贯穿全程质量控制、绿色生产技术先进、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星级生产基地。在全国范围探索创建一批全地域、多品种、多产业、全要素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开展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总结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引领驱动、高质高效发展的基地建设模式。

(三)持续增加有机农产品生产总量。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有机农业自然生态特点,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2023年底中绿华夏认证主体总数达到1350家,产品总数达到4800个。在生态环境优良、获证产品相对集中的区域创建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基地,2023年底总数达到120个。加强对外认证合作,扩大境外有机农产品认证规模,提升中绿华夏有机认证国际影响力。

(四)积极推动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依托现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拓展功能、延长链条”原则,创建一批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2023年底园区总数达到50个。面向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基地、园区积极推广应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力争2023年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获证企业总数达到250家,产品总数达到1000个。

二、精益求精保质量,依法依规强监督

(五)强化标志规范性检查。指导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获证主体规范使用标志,依法依规开展标志使用市场督导检查,防止超范围、超品种、超时限用标,确保标志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绿色食品商标维权协查工作,严厉打击假冒绿色食品标志、伪造绿色食品证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绿色食品标志公信力和权威性。

(六)开展获证产品抽检。跟进落实农业农村部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重点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专项监督抽检,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获证产品抽检,强化豆类产品跟踪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产品抽检力度,2023年在全国范围内抽检绿色食品获证产品3500个,有机农产品200个。依托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品抽检。指导鼓励获证主体强化自我控制,实施定期内控抽检,确保获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可靠。

(七)加强风险隐患预警。充分利用相关方面已有的风险评估、检验检测、跟踪抽检、执法监督等信息,强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风险隐患统计分析、会商研判,及时跟进落实相关后续跟踪监管措施。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绿色食品风险预警,对高风险产品进行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加强对公众关注的重点产品风险预警研判。汇总分析报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风险隐患,诊断风险预警,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探索构建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跟踪监督评估机制。

(八)加强突发问题处置。依托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和媒体传播渠道,建立以绿色有机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舆情信息常态化监测制度,实时发现并采取相关风险隐患处置措施,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突发事件建立第一时间反应机制,按照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将负面舆情降到最低。加强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建立科普专家团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包容并蓄树品牌,联合联动推宣展

(九)大力培树绿色食品知名品牌。充分发挥绿色食品标准、质量、品牌、制度优势,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宣展活动,使自然生态、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绿色食品成为家喻户晓、公众厚爱追随的中国最知名农产品食品公共品牌。精心办好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持续开展绿色食品主题宣传。依托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等专业协会,借助农民日报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村杂志社等权威媒体,加大绿色食品品牌宣介、专题报道和展览展示,提高传播声量。加强品牌海外推广,扩大绿色食品品牌国际影响力。

(十)精心培育有机农产品品牌。办好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组织开展品牌推介活动。鼓励设立有机农产品消费体验馆、专营店、专柜、采摘基地、有机农夫市集、社区支持农业等,提高消费体验。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优势,采用图文、视频、直播等形式,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机生产生活方式,讲好中国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故事。推动有机生活理念与动物福利、乡风民俗、心理愉悦、山水感悟等融合联动,让文化为有机农业品牌赋能。

(十一)加快推进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围绕粮油、果蔬、食用菌、茶叶、畜禽等品类,聚焦不同品种、分布区域、生产方式、生育周期、加工贮藏、物流保鲜等关键要素,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按照产品类别和消费需求,选取外观、口感、风味、营养等方面特征参数,开展研究分析,构建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技术体系和数据库。发布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年度报告,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标识化管理,科学指导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及时引导市场消费,促进产销顺畅对接。

(十二)积极开展名优农产品培育和农耕农品宣展。探索开展名优农产品独特产地气候环境、土壤、地质条件等稀有珍贵农业资源和生长空间保护试点,培育公众认知度高、品质优良的地域特色农产品。聚焦农耕文化记忆印记传承,挖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乡村手工艺品的独特生产加工、贮藏保鲜、消费技艺及品质特性,开展农耕农品(农文农品、农遗农品)记忆索引名录征集,登录宣展推介一批根植乡村、彰显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满足乡愁感知感悟感念的农耕农品。

(十三)构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常态化宣展机制。探索建立中国农产品品牌索引名录,收集编撰中国农产品品牌年度大全,征集发布农产品品牌百强典范。积极筹划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博览会。支持各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举办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专业展会、展销交易、产品推介等活动,构建产销快捷对接平台,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宣展区域化、经常化和持续化。创建一批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科创文创文旅物流消费宣展试点基地(市县、园区、乡村、街镇)。

(十四)发布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信息。围绕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对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农民增收、消费满意等方面贡献,建立以绿色有机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国绿优品”指数信息,引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业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四、守正创新铸机制,夯实基础增活力

(十五)健全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制度机制。依法依规修订完善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制度规范,优化审核评价工作程序,规范审核评价内容,突出关键技术环节,提高审核评价效率和质量。探索建立绿色食品审核评价工作考核机制。健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创建规范,强化投入品管控、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技术指导与督导检查职能优势,提升基地建设水平,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联合联动工作机制。

(十六)构建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体系。构建一批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技术中心、试验站工作站和试验基地,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品质分析、储藏保鲜、物流加工、生产指导等。组建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专家委员会,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支撑作用。确认一批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基地,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研究、绿色生产技术培训等工作,扩大绿色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推广应用,提高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科技含量。

(十七)促进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进步。深入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制订完善绿色食品标准,指导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研制,持续推进生产操作规程落地见效。强化绿色防控技术指南研制。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独特品质研究。编撰《绿色食品工作指南》《绿色食品绿色防控技术指南》,编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报告》《绿色食品统计年报》。

(十八)加快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全力构建绿色食品全程在线信息化推进联合联动机制,加快推动绿色食品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信息化进程。积极推广地方绿色食品信息化建设管理成功做法,鼓励各地结合个性化需求,采信升级改造转化为本地绿色食品信息系统,尽快实现系统互联、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动绿色食品申报受理、审核评价、标识管理等业务工作全程在线化、信息示踪化、数字孪生化。

(十九)强化工作体系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和能力验证,开展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培训,提升检测人员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能力提升培训,加强绿色食品基地管理、有机农产品骨干检查员培训,支持各地开展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培训,统筹做好注册资质审核和动态管理,提高专业队伍素质。

(二十)完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费用优惠制度。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受灾等地区和生产主体,依规制定绿色食品审核评价费、标志使用费和有机农产品认证费优惠政策,助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带动农民共同增收致富。对持续不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获证主体,分门别类研制绿色食品审核评价费和标志使用费减免优惠政策,增强获证主体荣誉感和获得感。

(二十一)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工作推进机制。鼓励各地结合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设定科学合理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及时跟踪评价工作落实情况。积极培树“达观敬业、和美共铸”文化价值观,选树一批在审核评价、标准推广、品牌宣传、基地创建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个人典型。依法依规完善地方绿色食品工作经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地方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十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争取将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融入本地区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农业园区建设、专项工作行动、技术理论研究等重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强化政策支持,厚植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三)不断强化条件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确保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工作职能明确、体系健全、人力充实、条件到位。加强绿色食品工作系统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弘扬奉献精神,与时俱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为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提供暖心、贴心、舒心的优质高效服务。